一、厂房承重检测鉴定工作的资质问题。表面上看资质并不是很重要的问题.
其实不然.目前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大多结论都要依赖于检测数据.若检测的数据全面.详细.准确.其鉴定结论也就科学.公正.鉴定报告才具有权威性.那么.什么样的检测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鉴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其内容应该有四点:
a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取得检测资质.具有cma章的单位.
b用经计量认证的检测仪器检测.
c经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检测和试验.
d在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上盖有cma章. 只有具备上述四点方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数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复核验算的判断依据问题.在已建房屋受到损伤后.需对建设工程的许多环节进行检测.校核.其中包括对原设计文件的校核.用什么计算手段对原设计计算内容进行校核呢?有些技术人员用pkpm程序.有的用tat程序.有的用手算.检测部门的不同.采用的手段也不同.其校核结果均可能出现一定的差异.后对设计文件是否正确进行判断时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复核结果同原设计文件相接近.而工程又有一定问题时.其判断更为困难(已排除了其它因素的影响).目前有些部门对框架结构就用pkpm程序作为判断依据.
二、以下情况要进屋安全检测鉴定:
(一)经批准在房屋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安装设备,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或者加大房屋荷载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房屋所有人、使用人需要改变整幢楼房用途的;
(三)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或者加大房屋荷载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
(五)建设工程的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项目的施工可能影响施工区域相邻房屋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中造成施工区域相邻房屋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给予修复或者赔偿,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的使用安全进行鉴定;
(六)房屋所有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进行鉴定;
(七)危险房屋的认定。